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部门):现转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由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创作,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艺术作品。二、申报办法本次评奖按照个人申报、受理单位初评、专业评审组复评、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社会科学奖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等步骤组织实施。三、填报要求个人独创或主创(排名第一)的作品每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不得申报;集体创作的作品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一)参评作品主创人员要求本省同外省合作的作品,主创人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