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6来源:阅读次数:10 字体: 【

各相关学院(部门):

现转发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工作的通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本省区域内的个人或集体创作,并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艺术作品。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按照个人申报、受理单位初评、专业评审组复评、评审委员会评审、省社会科学奖奖励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等步骤组织实施。

三、填报要求

个人独创或主创(排名第一)的作品每人只能申报1项成果;与他人合作的成果,且本人不为第一作者,不得申报;集体创作的作品不得以个人名义申报。

参评作品主创人员要求

本省同外省合作的作品,主创人员应以本省人员为主体。主创人员的确定及顺序排列,以公开演出、展出、播出、放映的证书(节目单)署名为准。

1.造型艺术类:含绘画、书法、雕塑、摄影4个专业门类的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创作者本人或主要合作者。

2.舞台艺术类:含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5个艺术门类的作品。(1)戏剧等大型舞台剧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主演等;(2)音乐等单项舞台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作曲、作词等;(3)舞蹈、曲艺、杂技等单项舞台艺术作品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主演等。

3.影视艺术类:含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4个艺术专业门类的作品。(1)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作曲、舞美设计、摄像、主演等;(2)广播剧主创人员为编剧、导演、播音、编辑等。

申报需报送的参评材料

1.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作品须报送演出视频(用U盘存储)1份,以及首演、展演节目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纪录片作品须报送播出视频(音频)(用U盘存储)1份,以及刊载首映、首播信息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绘画、书法、雕塑、摄影作品须提供原作,以及首次展出证书或获奖证书等原件1份,复印件3份。其中绘画、书法、雕塑作品先报送作品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0寸,背面注明题目、种类、尺寸、创作时间、姓名、单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申报材料经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奖办”)审核接收后,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原件。大型雕塑、壁画等不可移动作品或作品被有关部门收藏无法借出的,需报送能反映其作品全貌的光盘、雕塑小样或10寸以上彩色照片。评审结束后,作品原件由评奖办退回受理单位。

具体详见附件1《2021—2022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评奖实施细则》。

、时间要求

2026年1月28日前,申报人按照要求将申报材料提交到科研处516,并填写省社会科学奖(艺术类)参评作品申报表(附件2、3),一式三份,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92568209@qq.com,由学校统一盖章并报送至蚌埠市文旅局进行初评。

报送参评作品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由评奖办审核后退回。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超  联系电话:0552-3177987

  附件:

  附件1—6.doc

 原文链接:https://ct.ah.gov.cn/zwxw/tzgg/80782590.html

科研处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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