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和报送实验室安全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

发布者:syc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727

各教学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41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通知》皖教秘科〔20198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959号文件的精神和学校要求,为做好我校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活动和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全覆盖、零盲区”的总体要求,结合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实验室和实验室用品仓库、危险化学品使用等重点部位,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全面排查。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要求,认真填报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材料报送要求和方式

1、请各教学学院(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2、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表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报告请于202017日前完成。

3、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年度报告格式请参照《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每年11日至1231日,统计表和年度报告请于2020117日前完成。

4、以上材料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送至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相关模版在中心网站下载),电子稿发送至lipei@bbc.edu.cn

联系电话:3173759       联系人:李培



  

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

二○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蚌埠学院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表.xlsx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报告(模版).docx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docx

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继续开展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和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pdf

皖教秘思政〔2019〕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