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有组织科研工作,系统提升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与立项水平,现正式启动2026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组织工作。请各相关单位及符合条件的教师充分重视、提前布局、精心准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工作1.全面梳理动员
请各二级学院全面梳理具备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特别是近年来新引进的青年博士、有较好前期基础的研究骨干等,充分了解其科研进展与研究方向。根据研究方向与学科布局,优化人员配置,配备相应项目指导专家,进行精准组织与动员。
2.明确任务节点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明确本单位的申报目标任务、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明确项目指导专家信息及劳动报酬,制定详尽的推进计划,并按要求将申报工作进度安排报送至科研处备案。
3.强化协同论证
请各二级学院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加强联合、协作,资源共享,避免重复投入。相近学科可联合邀请专家展开指导。重点做好新入职青年博士帮扶,集中整合资源,组织学科带头人或有成功申报经验的专家开展专题指导,同时做好意识形态把关与学术规范培训。
二、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25年10月-11月10日)
科研处组织二级学院制定申报工作计划,开展动员会议。二级学院开展潜力申请人筛查,重点关注新入职博士、博士后和以往申报未获批但评审意见较好的研究人员。针对不同群体实施差异化引导,对以往未获批人员,鼓励其结合评审意见完善研究思路后继续申报。对新入职人员,配备专家进行专项指导。对年龄超出青年项目申报要求的人员,引导其转向面上项目申报。二级学院邀请校内专家进行选题论证,形成《拟申报选题清单》。
2.撰写阶段(2025年11月)
二级学院积极邀请知名专家开展申报书撰写辅导,全校范围的辅导活动科研处可提供协助和经费支持;积极督促申请人撰写申请书,11月底完成初稿,二级学院邀请领域专家遴选重点培育项目,《重点培育项目清单》报科研处备案。同时督促非重点培育项目继续打磨项目申报书。
3.提升阶段(2025年12月)
二级学院集中组织申请书撰写辅导,继续完善与提升申报书质量。此外,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撰写与修改,按照提供的信息邀请专家进行“一对一辅导”,持续打磨申请书,12月底完成二稿,科研处跟踪申请进展,协调解决问题。
4.完善阶段(2026年1-2月)
科研处每两周推进一次申请工作,二级学院督促申请人开展申请书撰写与修改,科研处、二级学院邀请专家一对一再次辅导,2月底根据专家意见形成申报书定稿。
5.提交阶段(2026年3月)
科研处制定《形式审查注意事项》提供给各申请人参考,确保申请书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要求。学院科研秘书初审,科研处复核,确保形式审查通过。
6.总结阶段(2026年4月)
科研处、二级学院总结项目申报经验,形成项目申报总结,为后续的申报工作提供参考。
三、材料报送
1.2025年11月10日前,各二级学院需报送申报工作进度安排、2026年度国家基金拟申报选题清单和专家信息(附件1),附件1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版扫描件报送科研处;
2.2025年11月30日前,各二级学院需将2026年度申报推进情况及重点培育项目清单(附件2)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3.2026年1月9日前,各二级学院统一将2026年度国家基金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报送科研处。
以上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自然科学:117532296@qq.com;人文社科:1973904285@qq.com。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务院令第796号修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见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国家社科基金政策制度(见附件4)及参照2025年度国自然和国社科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公告(见附件5、附件6),认真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要高度重视学术规范,特别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3)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科研处
2025年10月27日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https://www.nsfc.gov.cn/p1/2871/2874/gjzrkxjjgzzd.html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政策制度http://www.nopss.gov.cn/GB/219644/index.html
附件5.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s://www.nsfc.gov.cn/p1/2931/3391/3396/2025qy.html
附件6.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5/0324/c431027-4044565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