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现发布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详见链接:http://www.nopss.gov.cn/n1/2025/0925/c431029-40572098.html)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绝学”和冷门学科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加强冷门濒危学科的抢救性保护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学术研究,确保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绝学”、冷门学科有人做、有传承。
二、资助领域
重点支持对国家发展、文明传承、文化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或填补空白价值的学科领域。主要包括:语言文字与历史研究(重点支持满文、突厥文、西夏文),古文字与出土简牍文献整理和研究,重要历史文化典籍版本收集与整理研究,古代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历史遗存保护研究,石窟寺保护研究,重要历史文化遗址保护研究,传统村落、历史街区、古老建筑保护研究,边疆民族地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言与地域文化研究等。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学术团队项目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首席专家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大学术影响力;(2)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稳定研究队伍,包括首席专家1人,研究骨干3-5人;(3)团队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备承担冷门绝学课题或从事其他相关基础研究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较为合理;(4)研究团队相对稳定,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投入课题研究。
3.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科研优势,把握研究重点,自拟选题进行申报。申请人须为课题的实际负责人。
4.申请人须提交300字以内的《选题说明》,简洁明了地说明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5.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切实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6.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与已经出版成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究成果申请本研究专项。
7.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术团队项目;凡主持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学者,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本研究专项中的学者个人项目。
四、学校申报安排
本年度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分为学术团队项目和学者个人项目两个类别,继续实行网络申报和评审。由于本次实行限项申报,各单位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申报教师请于10月20日上午下班前通过系统(https://xm.npopss-cn.gov.cn)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同时,二级学院(部)科研秘书将《申请材料汇总表》(按照申报类型分别进行排序)发送至197390428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艳玲,联系电话:3177259。
附件
1.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报公告.docx
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术团队项目).docx
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申请书(学者个人项目).docx
科研处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