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位教职工:
为了2018年年终财务决算和2019年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学校《蚌埠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院字〔2016〕190号)及《关于往来款项专项清理的通知》(院财字〔2018〕3号)精神。截止2018年12月6日,我校“往来款”尚有较大的余额,部分人员没有办理“往来款”财务结算手续,请借款人员尽快办理财务结算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公示的借款人需在2018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2.在规定日期前仍未办理结算手续的,根据《蚌埠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院字〔2016〕190号)文件精神,将在2019年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发冲抵借款,工资冲抵借款部分后,校财务不再办理报账手续;
3.经费使用单位负责人或经费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或本项目经费借款的使用、报账和归还负责,在借款未办理结算手续前,暂停该项目其他财务手续的报销。
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