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蚌埠学院校内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采用比选的方式进行,欢迎合格投标人的参与。
1. 项目名称:蚌埠学院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
2. 项目编号:BBXY-BX2017001
3. 项目内容:拟选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共四家,其中合肥市两家(企业注册地在合肥),蚌埠市两家(企业注册地在蚌埠)。
4.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和期限
服务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编制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编制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和澄清;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处理质疑投诉、组织专家对质疑内容的复审;对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草拟项目合同、合同见证;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其它事宜。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三年。合同以1+1+1方式签订,每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甲乙双方无异议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若乙方在代理服务中给甲方造成工作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 投标地点、截止时间:蚌埠市曹山路1866号,蚌埠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日(周五)9:00。
6. 比选时间、地点:2017年11月3日(周五)9:30在蚌埠学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进行公开比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比选内容有疑问的,截止2017年11月1 日下午17:00之前将投标疑问以传真或书面形式传递给比选单位。比选单位对认为有必要答复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及时将书面答复分发给所有获得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任何口头询问比选单位均不予答复;
(2)投标人对比选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比选单位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比选文件的任何错误推论和误解,以及比选单位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8. 比选文件的修改:
在比选文件发出后,比选单位如需对比选文件进行修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二天前,以公开的形式刊登在“蚌埠学院网站公告栏”内,补充通知将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比选文件同等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