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蚌埠学院校园保安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皖C-2017-ZF-CG-Z-194)采购人为蚌埠学院。因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疑问,我单位现对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一、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 项目评审表中评审指标第6项“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70 元及以上,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调整为“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 70 万元及以上,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合同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二、将招标文件中第四章评标办法 技术资信部分第4项“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年三份及以上,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合同的得15分,每减少一份减5分,没有0分;或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份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0万元/年,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合同的得15分,每减少70万元/年(不足70万元/年按70万元/年计算)减5分,没有0分;提供业绩合同原件(若合同体现不出项目经理业绩,可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调整为“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万元/年三份及以上,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合同的得15分,每减少一份减5分,没有0分;或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一份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10万元/年,且已服务一年及以上安保服务合同的得15分,每减少70万元/年(不足70万元/年按70万元/年计算)减5分,没有0分;提供业绩合同原件(若合同体现不出项目经理业绩,可提供业主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同一项目合同连续服务超过一年,签订多份合同的只能按一份业绩计算。”
三、删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五章投标人须知 五.开标与评标27.废标、无效投标及变更采购方式处理中 “27.1.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异常一致的(精确到人民币“元”)”这一条款。
四、将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商务格式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投标人自拟,报价表中所列服务应为本项目采购全部服务。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必须给出报价的测算依据及测算方法,并保证合理性。提供相应的项目报价测算明细表,即:人工费、机械费、税费、管理费等各项目费用的详细计算清单、汇总表( 1 年期合计总报价)及编制说明(若优惠须提供优惠说明)。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工费(含所用工人工资、福利、社保等)、管理费、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费、设备及车辆的折旧及使用费、保洁材料、各种耗材、各种税费等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报价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以及不可预见费,承包风险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应缴纳的税金允许在投标报价依法进行抵扣,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测算,须列明抵扣金额,计算方式,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调整为“格式投标人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表至少应包括人工工资、社保费用和加班工资,投标人必须给出报价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并保证合理性,如有漏项或缺项,按废标处理。其他对应本项目需求的服务报价,如管理费用、设备使用及日常维护、设备及车辆折旧及损耗、各种物耗、税费等,投标人自行测算,投标人的分项报价中除工人工资、社保、加班费用以外的分项报价不做具体评审。
投标人的报价(总价)中应包含管理费用、税费等费用,且管理费用、税费等费用合计不得低于人工工资、社保费用和加班工资三项合计的6.8%,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7 年7月6日9:00。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 21日9:00。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和招
标文件费用到账时间调整至2017年7月21日9:00时前。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给各投标单位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2017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