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0〕36号)的要求,为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中高校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进一步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稳步推进校园稳定,我校现组织开展科研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认真组织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和完善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全面排查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加强对实验室安全风险的研判和预判,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落实。
1.组织动员(7月1日-7月5日)
各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工作要求,组织落实工作部署,使师生正确认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2.自查自纠(7月5日-7月12日)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附件2),组织对本单位科研实验室和实验场所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隐患排查,对于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存储、处置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措施,督促相关责任人照单履责、照单检查、照单整改,实现闭环管理,编写自查自纠报告(附件3)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0日前报送实验与管理中心(行政楼212),电子版统一发送至lipei@bbc.edu.cn。
2.复查阶段(7月21日-7月30日)
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科研实验室上报的自查自纠整改报告、自查台帐及相关情况,组织开展现场复查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教育厅科研处。
联系人: 李培 电话:3173759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