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须严格控制实验室有机溶剂的存放量,对于低沸点的诸如乙醚等危险性非常大溶剂,应现买现用。
2. 实验人员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相应防护工具(如实验服、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
3. 易燃有机溶剂挥发到空气中,达到临界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爆炸,故要在通风橱内操作,还要禁止烟火,加强通风。
4. 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
5. 使用易燃液体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不得用明火加热,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
6. 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炸药),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
7.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磨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静电电荷。
8. 尽量不要将皮肤与有毒试剂直接接触,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保持实验室通风。
9.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毒有机溶剂溢出,应根据溢出的量,移开所有火源,提醒实验室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喷洒,再用吸收剂清扫、装袋、封口,作为废溶剂处理。
10. 实验室对于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充分认识,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严禁往下水口、垃圾道倾倒有机溶剂及有毒、有害废物。
11. 各实验室必须将废弃药液、过期药液或废弃包装物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应倒入塑料桶中回收,废液桶必须对废液进行详细标注(包括负责人、联系方式、废液成分等),玻璃瓶须为空瓶,禁止将废弃液体和固体混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