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接学校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教职工尚未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名单详见附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逾期未完成申报,或申报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及次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请相关教职工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汇算清缴操作。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财务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17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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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学校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教职工尚未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工作(名单详见附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逾期未完成申报,或申报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影响个人纳税信用及次年专项附加扣除确认。
请相关教职工尽快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完成汇算清缴操作。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咨询财务处。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178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