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各单位、各位教职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号,附件1、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税务局自2021年3月1日起,为安徽省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汇算远程办税渠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汇算的内容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