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规范学校无形资产管理,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安徽省省属高等院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参考同类院校做法,我们草拟了《蚌埠学院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草案)(见附件)。现征求你们的意见建议,请于2018年12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资产管理处,电子版请发邮箱:343716276@qq.com。联系人: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汪红红,联系电话:3171113。
附件蚌埠学院无形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草案).pdf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