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维护学院良好的生活秩序,帮助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积极、主动地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团结友爱,和睦相处,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珍惜他人劳动成果;
(三)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学年内各科考试平均成绩达到全院平均分以上,宿舍全体成员无补考记录;
(四)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宿舍秩序,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五)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室内卫生整洁、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向上;在院、系卫生检查评比中受到表彰;
(六)具有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生活艰苦朴素,爱惜粮食,节约水电。
二、评选办法
(一)文明宿舍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比例为宿舍总数10%;
(二)文明宿舍评选由各系负责组织,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评,第二学期总评。
(三)各系根据条件提出文明宿舍初评意见,商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后,送学工部审核、公示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四)宿舍成员违反《蚌埠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受系级以上通报批评和违纪处分的,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三、表彰与奖励
(一)文明宿舍由学院下达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物质奖励;
(二)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其他荣誉称号评选的资格。
四、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