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蚌埠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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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2-27 16:09:27] 录入:[wlzx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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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严肃校规校纪,加强学生行为管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制定我院《学生行为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条
坚定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参加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条
增强法制观念,
学法、懂法、守法,
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第三条
树立良好学风,刻苦钻研、勤奋学习,遵守学习纪律、完成学习任务;培养科研意识、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四条
遵守校纪校规,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扰乱课堂秩序,考试不作弊,不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不打架斗殴、不酗酒、不打麻将、不赌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观看、不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声像制品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各种有害信息。
第五条
注重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互助友爱;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说话和气、待人有礼;敬老爱幼、乐于助人、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
第六条
言行举止文明,不说粗话、不大声喧哗、不插队、不拥挤、不起哄;在公共场所男女交往得体,不勾肩搭背、不过分亲昵;服饰整洁、衣着得体,不穿拖鞋、运动短裤、背心进入教学、办公区。
第七条
讲究公共卫生,维护校园环境、尊重他人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墙壁、门窗、树干、电线杆等处随意张贴、刻画、涂抹;不践踏草坪。
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物,不在桌椅、黑板、墙壁等处刻画、涂抹;不在书刊资料上勾画、圈点、批注、撕页、剪页;不污损教学、科研设备和生活设施。
第九条
注重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不出入高消费场所,不向家庭提出超越实际可能的生活要求。
第十条
维护民族团结,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各民族同学之间
友好相处。
第十一条
遵守外事纪律,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礼相待、友好相处,不做有损国格和人格的事情。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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