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蚌埠学院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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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08-02-27 15:58:05] 录入:[wlzx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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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班级集体建设,树立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文明的良好班风,促进全院学风、校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精神文明建设 1、全班同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班集体活动主题鲜明,导向正确;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和集体荣誉感,共同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班级育人环境,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班级宿舍卫生整洁,宿舍成员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4、教室环境整洁、明亮,无乱刻乱涂乱画、损害公物现象; 5、班级规章制度健全,班级日志记载完整,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记录完整、准确,评定工作公平、合理,学年内全班同学无违纪处分纪录。 (二)学风建设 1、全班同学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各科成绩平均不及格率低于5 %; 2、班集体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学术、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充分的机会和良好条件。本班级组织的学术科技活动学年内不少于2次; 3、班级早操及晚自习平均出勤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 (三)校园文化建设与社会实践活动 1、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2、班级参与社会实践人数高于本年级平均水平; 3、班级文体活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4、班级义务劳动每学年不少于2次。 (四)班级建设 1、班级干部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关心同学,成绩优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2、定期组织召开班会、班委会,定期开展党、团组织生活,每学年组织主题班会不少于4次。 二、评选办法 (一)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1次,评选比例为班级总数的10%; (二)文明班级由各系负责初选,各系于每学年9月将初选材料报学工部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省以上先进班集体从院级文明班级中产生。 (四)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当年不得评为文明班级 1、班级成员受到违纪处分; 2、班级成员违反《蚌埠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受系以上通报批评; 3、班级成员之一综合素质测评不及格。 三、表彰和奖励 (一)学院下达表彰决定、授予荣誉称号; (二)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四、本办法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