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1〕25号)文件精神,5月7日上午,党委副书记、院长丁明带领教务处、科研处、国有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全方位检查了学校教学和科研实验室的环境卫生、用水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存储、师生人身安全防护、消防通道通畅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化学品仓库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检查发现实验室用水、用电、用气管理规范,消防疏散通道畅通,各项消防设施完备,但有部分实验室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大型电气设备摆放距墙面的安全距离不够;高温高压设备没有放置于单独房间且没有保护装置;报废设备及过期药品没能及时处理与处置,化学品标签模糊;化学品仓库药品存放及管理不够规范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检查工作小组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下发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在检查过程中,丁明强调,实验室布局要合理化、标准化,做到“安全第一”;加强仪器设备的更新管理;危险化学品要严格分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并且化学品仓库储存药品量不宜过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力争做到“零库存”;要进一步规范购置管理,对使用情况和存量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使各类危险化学品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要建立从申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的记录和控制制度,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坚决做到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等“四无一保”,落实“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学校将采取定期检查和督导组日常抽查的方式,切实落实实验室日常检查制度,消除隐患,有序推进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撰稿:丁艳;编辑:黄灿;审核:杨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