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我校预算执行进度长期缓慢,远低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要求的支付比例。加上“疫情”影响,我校预算执行进度更加滞后,已严重影响2020年度财政预算拨款及2021年预算编制。
近期,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已多次发文提示、提醒,要求各校加快预算执行和消化财政存量资金,按照时间截点,及时支付资金。如超过规定期限,资金将被省财政厅回收。为了确保学校资金效益最大化,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预算安排,切实加快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及2020年度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
2020年9月4日,省教育厅通报我校,2018年、2019年度结转结余资金207.11万元没有支付完成(详细执行情况分部门下发,下同),分别涉及我校政府采购(主要为中央财政支持地方发展专项资金)、助学金、科研经费等方面。2018年的结转结余资金必须在10月1日前支付完毕;2019年度政府采购资金尚未支付的,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2019年度非政府采购结转结余资金尚未支付的,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完毕。结转结余资金未在上述时间节点完成支付的,省财政将收回,学校将不再办理该项目资金支付。
二、2020年度预算执行
(一)按序时进度要求加快预算执行
按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预算执行进度的要求,2020年下达的预算资金(包括公用经费、教学维持费、各专项资金等),按预算考核的时间节点,在2020年6月、9月、11月底分别达到50%、85%、95%的序时进度。2020年前11个月的预算执行进度将与2021年预算分配挂钩,预算执行进度不达标,省财政厅将扣减学校2021年预算指标。
如因各单位、各部门的预算执行进度未达到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序时进度要求,造成学校拨款资金损失的,学校将对相关单位、各部门进行问责,同时在分配下年预算指标时,压缩相关单位、部门的预算资金分配。
(二)切实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支付进度
截止2020年8月,我校全口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仅为39.2%。其中,2020年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第一批)800万元用于仪器设备购置,仅实现支出33.75万元,执行率仅为4.2%。各政府采购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快政府采购和支付进度。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一)切实履行责任
各级各类项目所在单位、部门为直接责任单位,项目归口管理单位、部门为主体责任单位,其他相关单位、部门为牵连责任单位(含财务、招标、验收、审计等部门)。各级各类项目责任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各归口管理单位、部门要加强监督,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预算执行。
(二)严肃纪律要求
对预算执行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抓紧研究,在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制度、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形成实际支付。如因推诿、怠政、不作为、不认真、不负责给学校预算执行造成经济损失、影响学校2021年预算编制的单位,将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蚌 埠 学 院
2020年9月7日